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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守信激励案例

2026-04-02

2026年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守信激励案例

一、办事依据:《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2 号)

二、办理事项:税费事项办理

三、执行部门: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

四、奖励对象: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150000701463622D )

五、奖惩措施:

(一)该单位凭借连续九年获评 A 级纳税信用等级的优异成绩,荣获包头市税务局诚信纳税人表彰并被授予荣誉证书、牌匾。

(二)主动向社会公布 A 级名单。

(三)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 1 分,连续评为 A 级的可累积提高,起评分最高不超过 100 分。

(四)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 3 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,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;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;符合条件的,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需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。

(五)连续 3 年评为 A 级的,除享受以上措施外,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辅导办理税费事项。

(六)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,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。

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

2026 年 4 月 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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